? ? ? ? ?【觀點】
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了解農村,深度參與農村金融服務,可以更好地為農業服務。
【背景】
目前,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不斷涌現,農業對金融支農的需求旺盛。2006年以來,我國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,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,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得到了迅速發展,但仍存在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偏離“農”字、農村客戶信貸信息缺乏、跨區域經營限定制約農村金融發展等問題。
【建議】
全國政協委員伍躍時建議,以全國性重點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為主,聯合其他金融機構成立針對種糧大戶、家庭農場、農民合作社的金融服務機構,并從政策上予以支持,讓它們成為農村金融服務“生力軍”。鼓勵有實力、有意愿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成為村鎮銀行控股股東,并支持其由縣級發展成省一級或者全國性的村鎮銀行,落實村鎮銀行為農村金融服務的初衷。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參與建設農村新型金融機構,開展綜合性的面向“三農”的金融服務。鼓勵農村金融機構加大對長期資產投入的支持,挖掘農業的長期價值與持續盈利能力。